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000m3/h超滤卤水净化改造示范项目(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第一分公司批准,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施工项目采购活动。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
1.2 采购方法
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1000m3/h超滤卤水净化改造示范项目(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747202.22元(人民币)
2.3 项目工期为5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精制卤车间
2.5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2.5.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5.2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过程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措施,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现场管理日毕日清等。
2.5.3施工现场与生产运行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年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资质。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2023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 供应商应具有承接过类似安装工程的业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工程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承接过类似安装工程的业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工程内容、项目经理等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信誉要求:供应商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重大安全事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职工有曾在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前主动向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没有获得采购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活动。
(3)不同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采购的,该采购响应则视为否决采购。因弄虚作假过关而成交的一经发现成交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3.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4. 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 2023年10月16日9:30起至2023年10月18日17:00止(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供应商提供:确认通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联系表、承诺书(承诺书中承诺:在本次采购项目:1000m3/h超滤卤水净化改造示范项目(安装工程)项目中,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采购响应;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采购响应。承诺如有违反,记入信用档案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负面清单名单、取消成交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内容)。
上述提供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邮箱:zhuxianghuang@qq.com进行报名,采购人确认后,将采购文件发至报名人邮箱。(采购人不接受被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采购文件)
5.3 采购文件不收费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电邮形式发送该联系人信箱或电话信息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6.2.1指派专人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南门,第一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6.2.2快递方式,邮寄地址(邮寄以快递实际到达时间为准):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南门,苏盐井神第一分公司,收件人:朱翔;收件人联系电话:13813320556。(注:邮寄包裹外包装面注明项目名称)
7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10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同时按照“采购邀请书中5、采购文件的获取-5.2 获取方式中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放弃本项目采购活动。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邮 编: 2232000
联系人:朱翔
电 话:13813320556
电子邮箱:zhuxianghuang@qq.com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参加采购活动的邀请书,并确认 R参加 ?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被邀请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联系人电话 | 项目联系人邮箱 | ||
备注: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邮件至采购人(邮箱:zhuxianghuang@qq.com),同时需得到采购人邮箱确认回复。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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